定義 ﹕擁有收入權的証明 A claim on real assets ( or economic units )
如 A 借錢給 B,B 給一張「欠單」予 A,這欠單就是金融資產了。它可以為 A 帶來收入( 利息 ),
而它是一個權利的証明 ,証明了可以由 B 君手上取得利息或本金。
要是 A 君急於要錢,而將這欠單賣了給 D 君。從此,D 君就有權向 B 收取利息或本金了,
雖然最初是 A 借錢給 B 的,而現在「權」已轉移了,A 與 B 再沒有關係了。
金融資產本身只是一張紙,而其之所以存有價值,是因為它內裡所包含的「權利」。
一般例子﹕股票、債券、認股証、期貨合約。